软件学院关于推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第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7-2018年度(第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现已开始,我院推荐名额3个,请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支教意愿的同学按照要求(见附件)提交材料,上交材料时间9月9日(本周五)上午8点——11点。因刚刚接到通知,且学院需审核选拔,上交时间紧迫,请抓紧时间准备和上交材料,逾期不候。
申报材料及准备说明如下:
1.申请表;(见附件2)(表内学分绩自己填写,专业人数和排名情况空着,学院负责填写;填写后输出,按照要求张贴照片,“附件2”字样去掉)
2.前6个学期学习成绩单(原件);(到耘慧楼424室找教务科胡志红老师,打印后去校教务处盖章)
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团委、学院团委证明原件);(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由校团委开具证明,院级组织到院团委开具证明,班级干部由班导师开具证明后到院团委盖章)
4.英语能力证明(如四、六级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证书(原件)。
所有证明材料请装在一个档案袋内,以防重要材料遗失,选拔结束后将返还给申请者。
附件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7-2018年度
(第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标准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全国项目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2018年度(第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标准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毕业后不赴境外留学)或在校研究生。
2.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意愿强烈,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3.身心健康,完全符合团中央提出的体检标准(见附件3)。
4.前6个学期教学计划内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50%,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5.具有班长、班级团支书,校学生会部长级以上,校团委直属团支部骨干成员,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副书记等学生干部经历且满一学期。
6.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中共党员;
(2)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比赛三等奖以上荣誉。
二、选拔流程
1.推荐:各学院团委对申请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本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后,于9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向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校团委)报送申请材料。每个学院限报3名,校学生会限报5名,校团委直属团支部共限报5名。
2.选拔: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校团委)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选拔工作,选拔过程分为资格审查、学校笔试、教学试讲、综合面试四个环节。资格审查中,发现申报材料内容不实者取消申报资格;根据学校笔试和教学试讲成绩,确定综合面试入围名单;综合面试后确定拟录取人选。
3.录取: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结束后,学校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校团委)向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报送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我校2017-2018年度(第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录取名单。
三、相关政策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
2.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年,党团组织关系留在学校。
3.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
4.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青团中央与学校将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服务地项目办审定的志愿者《服务鉴定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5.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中的应届本科生在支教一年结束后必须回校读研。因个人过失导致无法回校读研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申请材料
1.2017-2018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
2.前6个学期学习成绩单(原件);
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团委、学院团委证明原件);
4.英语能力证明(如四、六级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证书(原件)。
所有证明材料在选拔结束后将返还给申请者。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项目办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2:
2017-2018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申请表
学院: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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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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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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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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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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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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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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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所在地
| 省 市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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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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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往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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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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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语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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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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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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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经历
及主要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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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专业
排名情况
| 该生平均学分绩为 ,其所在专业共有学生______名,该生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排名第 名。
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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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
推荐意见
| 团委书记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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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政
领导意见
| 如果不占用我院保研指标,同意接收该生到我院攻读免试研究生。
学院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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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核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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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学院要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职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基层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做好说服劝导工作,不招入研支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