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8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均可推荐。
二、推荐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在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素质评价基本项排名列全专业前10%,并在参与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