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软件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0835软件工程学硕、0854电子信息(软件工程领域)专硕)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防疫形势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确保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对考生科研培养潜力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业综合面试小组、英语口试小组。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通知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说明网络预备会,解读相关要求和事宜,提前与复试考生共同做好线上复试环境的测试;复试考生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采取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的工作流程。2022年3月19日-21日开始进行达到国家分数线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一志愿考生进行差额复试,一般差额比例为120%;本着宁缺毋滥原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全部完成拟录取工作确认后,如仍有空余招生计划指标则通过研招网平台进行调剂考生差额复试,一般差额比例不低于200%,调剂分批次进行,每12小时为一批次,同一批次内申请调剂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依据初试国考三科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名单,按批次先后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即不同批次申请调剂考生不做比较。
5.所有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4)身份证;(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6)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7)对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进行确认(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定向录取),如需更改须由考生提交更改申请,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因受疫情影响,本着服务考生的原则,线上复试考生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系统上传(2)、(4)、(5)的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材料原件在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前,学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不予学籍注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相关远程复试系统,并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冗余备用。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准备好具备视频摄像头的电脑(推荐使用笔记本)和手机,复试过程中要求选择流畅网络和安静环境,备注为真实姓名、头像为本人,桌面保持整洁,不得查阅电子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严格按照考官指令,如遇特殊情况以电话或QQ群实时通知处理为准。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20%×70%+复试成绩×50%×30%
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满分200分,其中853《软件工程》(参考书:《软件工程导论》(第六版),张海藩、牟永敏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专业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50分、外语听力20分、外语口语面试30分。跨专业考生需加试931《数据结构与软件工程》,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85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933《数据库原理》,依据比例进行折算计入总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成绩为0分;
2.专业笔试或综合面试或复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
3.经考查发现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4.有违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行为的;
5.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软件工程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软件工程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软件工程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潜质。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软件工程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等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校纪检、监察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监督电话:024-86156946、0418-5110262、0418-5110021。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栏目。
(四)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软件学院
2022年3月18日